关于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3 浏览次数:0
根据住建部(建司局函房〔2020〕66号)文件规定,现将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住建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9月29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二、2020年8月1日起,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升级、延续、变更等业务的,请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gjzwfw.www.cn/index.html)“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无需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广西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