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2021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11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8 浏览次数:0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企业类资质(资格)管理规定及《行政许可法》,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准,现将核准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有关事宜如下:
核准结果公告期满后,我局将报送核准结果至自治区住建厅复核,并由自治区住建厅制作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收到受理窗口领证通知后,请各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受理凭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服务窗口(电话:4977242)(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2楼B213窗口)领取证书或不予许可反馈通知书,介绍信上应有领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单位公章。(属于资质增项的企业在领取新资质证书时需将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交回)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局公告的企业资质审查结果有疑义,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建设项目科服务窗口(电话:5569286)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18日
2021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11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