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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申报时,还考核现场管理人员吗?
发布时间:2025-03-20    浏览次数:0
在建筑行业中,施工资质申报一直是企业关注的焦点。其中,现场管理人员的考核要求更是牵动着众多企业的心。近年来,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关于施工资质申报时是否还考核现场管理人员,大家的疑问越来越多。今天,咱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政策调整,最低等级资质有变化

在 2018 年 11 月 5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 号) 。这个通知明确指出,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这一政策调整,对于众多正在申请最低等级资质的建筑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意味着在申报最低等级资质时,企业无需再为满足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要求而发愁。

除最低等级外,其他资质申报呢?

那么,除了最低等级资质,申请其他等级施工资质时,对现场管理人员还有考核要求吗?根据 “住建部建市〔2016〕226 号文” 第一条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同样取消了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也就是说,从政策层面来看,在一般的资质申报中(除最低等级外),现场管理人员不再作为硬性的考核指标。这一系列政策调整,体现了建筑业 “放管服” 改革的深入推进,旨在简化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激发企业活力。

最新政策动向:强化注册人员考核

然而,事情并非一成不变。2023 年 9 月 6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 号) ,这个通知有了新的要求。各地开始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并且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虽然这里主要强调的是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但也释放出一个信号:资质审批管理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虽然没有明确提及现场管理人员,但整个资质考核体系的变化,让企业不得不时刻关注政策动态。

各地执行情况有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地政策执行存在一定差异,所以企业在资质申报时,还需关注当地具体要求。有些地区可能会在资质动态核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虽然不是直接在资质申报时考核现场管理人员数量,但对其履职情况的检查,也间接影响着企业资质的维持和后续发展。例如,有的地区要求企业定期上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一旦发现有人员长期不在岗或者履职不到位,可能会对企业资质进行相应处理。
从目前政策来看,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已取消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除最低等级外的其他资质申报,政策层面也取消了相关指标考核。但随着最新政策对注册人员考核的强化以及各地在资质动态核查中的不同要求,企业不能掉以轻心。在施工资质申报及后续运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人员配置和管理策略,以确保企业资质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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