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许证)需要的主要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通常所说的三类人员。这些人员需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每类人员的具体数量要求根据企业类型和资质等级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对三类人员数量要求的详细阐述:
一、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需要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常需要2~3名主要负责人,具体数量取决于企业法人、企业经理是否为同一人:
如果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为同一人,则需要2名主要负责人。
如果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不是同一人,则需要3名主要负责人。
对于总承包企业来说,其中一人应为安全总监。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需要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数量按照企业取得资质中建造师数量要求进行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按照取得资质中建造师数量要求最多专业的最低级别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考核。
如果取得资质的专业中没有建造师数量要求的,则不需考核此项。
临时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也会计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数量中。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取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配备标准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不少于6人。
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4人。
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含建筑劳务资质):不少于2人。
综上所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的三类人员数量主要根据企业的资质类型和级别来确定。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应确保按照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且合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