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2024年第四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清理处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08 浏览次数:1
关于2024年第四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清理处置的通告
各有关企业: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1]48号)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第四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清理工作中172家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处置,包括对121家企业拟注销许可证、51家企业拟重新核定等级。公示期30日(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示期满对仍未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的企业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咨询方式:020-85125234(广东)、0771-5784938(广西)、0898-66526086(海南)
附件:2024年第四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清理处置清单
南方能源监管局
2024年11月5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