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省级实名制平台”对接“ 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
2022年10月1日起,省级实名制平台通过对接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方式,获取项目基本信息和施工许可证信息,并自动分配至各承建单位平台企业端账号。(具体操作手册见文章末尾)
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30日内关联项目和施工许可证,完成实名制项目创建。
未按时完成项目创建的,平台将自动认定为项目未上传实名制数据,该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分数记为零分。
通过平台严查到岗履职,尤其是项目经理和总监
1、“省级实名制平台”通过对接“省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获取项目备案管理人员信息,并对其纳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情况予以比对,预警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备案人员。
2、“省级实名制平台”通过对接住建部“四库一平台”,获取从业人员注册信息,并对项目经理(总监)的岗位资格进行比对:
对于项目经理(总监)存在非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的企业非本单位的,予以预警。
项目经理存在预警的,视为未到岗履职,到岗情况(最高8分)记为0分。
3、2022年10月1日起,“省级实名制平台”将正式启用考勤抽查功能。对项目部分考勤人员(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勤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核查,原则上每月每个项目不少于一次。
被抽查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在收到抽查短信或平台的抽查提醒两个小时内回应抽查事项。